哈尔滨市开展 “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 DATE: 2024-12-22 13:32:44
中国消费者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记者从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滨市近日,开展该局查处一起将人工养殖的长江“斑点叉尾鮰”标示为“乌江鱼”虚假宣传案,这是禁捕全省范围内办结的首个“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案件。
据介绍,打非断链为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专项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行动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滨市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展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的长江统一部领导下,集中开展了“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禁捕取得了明显成效。打非断链日前,专项根据上级交办线索,行动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滨市某餐饮业户在其菜单中将人工养殖的“斑点叉尾鮰”标示为“乌江鱼”,以此招揽生意。经过进一步取证调查,该局认定其虚假宣传,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200元的处罚。
为持续深入推进此项工作,近期,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再次专门发出通知部署,在三个方面重点监管:
一是以辖区内商超等水产品销售经营主体为重点开展排查。重点聚焦是否落实进货查验要求、采购的水产品特別是捕捞水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凭证、是否存在采购、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违法行为,并督导经营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是追溯源头,严抓农贸市场监管。对农贸市场开展巡查,要求水产经营户不得收购、加工、销售来自禁捕流域或来源不明的水产品,督促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鱼类及相关水产品来源可追溯。
三是重点严管餐饮服务单位。严禁其提供长江及其流域水产品相关菜肴,对采购的水产品必须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来源可溯。门店招牌、菜单、内外广告以及在网络平台上等均不得以江鲜、野生鱼、长江鱼、清江鱼等为噱头推销,对非法制售、虚假宣传和诱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对重大违法问题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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